服装设备

急救中心如何加强网络医院的综合管理

发布时间:2025/3/18 13:44:06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医院(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医院在加入急救医院之后,医院与急救中心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单位,急救中心医院的综合管理,是急救中心面临的突出问题,我们根据实践经验,特提医院的综合管理措施: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医院(急救站)与病人、医院之间、医院与非医院之间,坚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范进行管理和处置问题。二、坚持团队原则,院前医疗急救不是哪一个医院的行为、更不是哪一个人的行为,是一个包括调度员、急救医生、急救护士、急救司机、急救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医院在内的一个医疗急救团队,我们的行为是团队医疗急救的行为,每个医院、每个院前医疗急救人员都是团队中的一员,每个医院、每人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这个团队救治病人成功与否,都会影响到急救队伍在居民心中的形象,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必须要牢记: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因此作为医院必须心愿一致、情同手足、彼此协调、共同拼搏,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为病人提供最有效的救治。让生命之花永不凋谢,为人民的幸福安康提供保障。三、急救医院的急救站点建设完成后,从加入指挥调度网络系统之日起,必须保证连续运行时间在三年以上。急救医院不管因为何种原因,在连续运行不到三年的时间,退出指挥调度网络系统的,自愿赔偿急救中心的建设费用、通信费用、信誉损失费用等不少于三十万元。四、急救医院必须树立院前医疗急救的三种意识:即:一是树立院前医疗急救无小事,人命关天的责任意识;二是树立以人为本,规范行为的意识;三是树立以质量为核心,各项业务技术操作规范化的意识。五、急救医院在服务方面以做到两个“零”为目标:即:服务零投诉;质量零缺陷。六、急救中心设置“”作为全市唯一的急救呼救号码和指挥调度平台。急救医院加入指挥调度网络系统后,不得自己或者与他人合作设置以外的呼救信息平台、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挥调度、不得再加入、建立、使用新的呼救号码、急救呼救平台、指挥调度系统。乙方如果具有上述行为,视为严重违法违规违约,乙方自愿赔偿甲方不少于叁拾万元。并且甲方永远不许乙方加入甲方指挥调度网络系统,并建议市卫生计生委取消其院前医疗急救资质并予以行政处罚。七、急救医院应采取院站合一的管理方式,并承担以下责任。1、承担救护车、设备、药品、器械、房屋、人员及其运营费用;2、负责急救站点的建设、日常行政及业务管理工作;3、负责职工队伍的行风建设、作风建设;4、负责院前医疗急救技能的培训和提高;5、承担医疗纠纷和各种工作风险;6、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7、定期对急救站点及其职工进行质控考核;8、对服务质量定期进行评价;9、接受院前医疗急救监督员的质询;10、公开收费价格。八、急救医院对其他医院(急救站)所转运到本院的病人,应予以提供接收病人的帮助与便捷,符合绿色通道条件的应开通绿色通道,院前、院内应积极配合,做到有效、有序衔接,积极接收并做好救治工作。九、急救医院加入指挥调度网络系统后,就是医院(急救站)这个团队的一个成员,必须发扬团队精神,坚决摒弃个人主义,对其他医院(急救站),在日常急救工作中必须提供以下的互帮、互助、互救。1、对其他医院(急救站)在转运病人时发生困难求助时,应予以无条件的帮助。2、在其他医院(急救站)的人员、急救单元遇到围堵、打砸、攻击、抢劫等行为时,予以无条件的救助。3、在其他医院急救单元在救治病人时,药品、器械等短缺予以及时的无条件的帮助。4、在其他医院(急救站)救治病人或者处置突发事件时,急救单元或者人员力量不足时,予以无条件的支援。5、在其他医院(急救站)急救单元车辆故障、人员疾病等不可预测的事件发生时,予以无条件的救助。十、凡是急救站站长、管理人员、急救职工拒不执行甲方指挥调度及日常管理指令,或者出现损害群众利益,具有作风、行风严重问题的,急救中心提出罢免该急救站站长、管理人员和将职工清退出急救队伍的要求,急救医院应在一个月时间内撤换该急救站站长、管理人员或职工,如医院不按急救中心的要求撤换该急救站站长、管理人员或职工的,急救中心医院将采取暂停调用。暂停调用期间如不更换该急救站站长、管理人员或职工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取消该急救站资质的惩处措施。十一、原则上急救中心不承担医院任何的建设费用和运行费用。在突发事件和应急保障工作中,根据市财政局下拨经费和不违背财务制度的前提下,急救中心可以承担医院人员、车辆、设备、房屋等培训、购置、维修、保险等费用。十二、按照统一样式、统一标识、统一材质、统一价格,采取公开招标确定院前医疗急救服装加工制作企业。各医院必须在公开招标确定的院前医疗急救服装加工制作企业制作急救服装,不准在之外的任何企业和单位私自制作服装。院前医疗急救服装只能用于院前医疗急救职工的着装,院前医疗急救职工之外的任何人不准穿着。医院必须对本院院前医疗急救职工的着装行为严格管理,凡是因为本院职工着装不规范引起各种纠纷的,由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急救中心造成名誉及经济损失的,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三、医院具有以下行为的视为根本违约:1、不服从指挥调度;2、不接受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任务;3、拒绝接收病人;4、私自动用救护车;5、私自张贴车贴;6、设置之外的呼救号码;7、拒不服从急救中心行业管理;8、行风、作风建设不到位,职工行为引起社会恶劣影响;9、雇佣无医师资格、护士资格、驾驶资格人员;10、不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装备车辆、救治设备器械;11、不在公开招标确定的院前医疗急救服装加工制作定点企业制作急救服装。12、未经市卫生急救中心允许与其他单位合作,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从事院前医疗急救行为。医院具有以上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急救中心给予医院,暂停指挥调度三个月以上、半年以上、一年以上;并全网通报、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明知故犯、再犯的给予无期限暂停指挥调度的处罚直至解除合作协议。由此造成甲方名誉、知识产权损失以及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于拒不执行急救中心的行业管理措施和整改措施的,急救中心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取消医院院前医疗急救资质,解除与医院的合作协议,永远不许该医院加入指挥调度网络系统。(孟洪德创家)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cf/8118.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