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设备

「本文来源:武汉晚报」

武汉市交通运输协会等14家社会组织未参加年度、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1、武汉市交通运输协会

2、武汉市女医师协会

3、武汉市服装代理商协会

4、武汉长江书画家协会

5、武汉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6、武汉市电影业协会

7、武汉汉绣行业协会

8、武汉照明灯具协会

9、武汉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10、武汉市社会福利事业促进会

11、武汉皮革行业协会

12、武汉市街道工作协会

13、武汉市民政局职工技术协会

14、武汉市江岸常青藤教育培训中心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樊翔夏倩联系-

武汉市江岸区民政局

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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