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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有关成衣纺织品之易燃性准则
根据产品安全法案(SFS:),瑞典国家消费政策委员会公布有关成衣纺织品之易燃性准则。
该准则适用于供售予消费者作私人用途的成衣纺织品。成衣纺织品包括供穿著用的所有种类的成衣(无论作何用途),以及所有种类服装饰物(例如颈巾)。
准则订明下列安全规定:
1.若于测试纺织品时,火焰蔓延时间相等或少于5.0秒,该服装纺织品将不得出售;
2.经阻燃剂处理的纺织品在按照洗涤标签的指示洗涤两次后,仍须符合上述要求火焰蔓延时间的要求。
3.含有凸起纤维表面织物的成衣纺织品(即法兰绒),须于按照标签所载方法洗涤一次后,仍然符合火焰蔓延时间的规定者,则算合格。
当局按照「成衣纺织品易燃性标准测试方法ASTMD.83」,及瑞典国家消费政策委员会就该标准所制订的指引(详情请参考该指引全文),以决定火焰蔓延时间。火焰蔓延时间应就成衣纺织品的正面部分来决定。若没有明确的正面部分,应采纳火焰蔓延时间最短的一面作为决定数据
瑞典国家消费者政策委员会要求,如纺织品含有:
1.每平方公尺重量不超过60克的纯纤维素纤维原料织物(如棉、纤维胶、莫代尔纤维)。
2.突起纤维表面织物的纯纤维素纤维原料(但法兰绒不在此例)。
3.纤维绒面与含纯纤维素纤维原料制成的织物。
有关制造商及入口商须出示证明书,证明纺织品符合上述规定。
这份测试报告,需要完成由以下机构领发:具备所需测试能力及设备的瑞典或外国测试机构、公司内部实验所或其他测试机构。
上述概要资料仅供参考。如发现任何差异,应以原文作准。
参考资料:瑞典国家消费政策委员会法定守则:有关服装纺织品防火特性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