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服装设备 >> 服装设备资源 >> 外患内忧已届乱局根治期本土服装品牌山寨
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商标持有人所享有的独占、排他的权利,商标因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受法律保护。保护商标专有权是国内国际法通行规则,其根本目的是维护产业活动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基于商标使用而形成的产品品牌,则是展示着一个企业的生产标准、发展愿景,甚至责任担当;是品质、文化、商誉的集大成者,是区隔其他产品的有效标识,是商标专有权的延伸,理应得到全社会的保护与尊重。
由于各国法律的不对称性和观念差异,加上我国在商标注册、保护及商标侵权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严、刑法保护力度不够、行政处罚额度太低,不足以威慑侵权者等问题,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欧、美、日、韩等大国攻击我们的软肋。
外患内忧,已届乱局根治期
笔者尝试以中国服装行业为例,剖析品牌“山寨”之害,呼吁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尊重创新,抵制“山寨”品牌;并建议在商标权领域健全立法、严格执法,提高全民守法意识,为中国经济全球化、中国品牌世界化创造公平、公正、诚信的法治营商环境。
一、抢注之害
恶意模仿、抢注与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扩大注册范围,形成对知名品牌的围猎,已经成为当下部分商家获取暴利的捷径。网络上流行的一段带有调侃性打油诗:“卡丹”到处有,“狐狸”漫街走,“老人”头被偷,“鳄鱼”遍地游,全国地摊皆“Polo”。非常生动形象的表达了“山寨”品牌盛行之况。这正是中国商业不正当竞争的缩影。由于最近几年知名品牌在线下、线上的销售业绩增速明显,一些投机者甘冒违法风险蠢蠢欲动。笔者通过法院裁判文书网及知产宝数据库,以“侵害商标纠纷”为案由检索出近件案件,这些案件时间多集中在最近5年内。曾备受社会高度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zp/3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