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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华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设备

发布时间:2022/11/12 9:09:5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华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设备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O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苏华美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华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设备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华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设备安装工程: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A级锅炉制造或GCD级工业管道安装,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处于暂扣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3号)。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08月19日09时00分00秒---年08月26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08月30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08月30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内容

江苏华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设备安装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华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徐矿“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项目的批复批文编号苏发改能源发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江苏华美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

2.1.2建设规模:供热能力达万平米供热首站机电设备安装,包含热网循环泵、换热器、凝结水回收装置、补水泵、阀门、管道安装及综合管架施工(含配套电气及控制系统施工)。

2.1.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03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江苏华美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首站设备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A级锅炉制造或GCD级工业管道安装,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处于暂扣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3号)。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

4.4其他要求:

(1)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延迟到账的时间问题,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企业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19日9:00时至年8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售后不退。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8月30日09时30分

6.2开标时间为:年8月30日0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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